当前位置:首页>>资讯列表>>资讯详细
资讯类容

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未让行违法吗?上海交警回应(来源于新闻晨报)

发布日期:2017-12-26 09:58:40

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未让行违法吗?上海交警回应

沪太路宜川路路口不时有行人闯红灯 张佳琪

随着交通大整治的持续深入,机动车“斑马线礼让行人”已蔚然成风。然而,近日,市民罗先生遇到了一个难题:他驾驶车辆正常行驶,遇到闯红灯的行人,未来得及礼让,结果收到了一条来自“上海交警”的短信提醒,“涉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”。

难道行人闯红灯,机动车不礼让也算违法吗?

昨天,上海交警相关人士表示,正常行驶的车主并未违法,应该被处罚的是闯红灯的行人。之所以出现这一问题,可能是电子警察升级后,出现了偏差。

针对这种情况,该人士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,不用特别担心,“可于10个工作日后通过‘上海交警’APP查询详情,并以查询结果为准”,因为“每一张电子警察抓拍后开出的罚单,都会经过人工比对、确认,然后才会记入违法系统”。

过路口时遇行人闯红灯

12月16日中午12:10,罗先生开车沿宜川路北向南行驶至沪太路时,遇红灯。绿灯亮起后,他跟着前面3辆车依次前进,刚驶上斑马线,轿车右侧突然窜出几名行人,他来不及反应,就直接开车驶了过去。

罗先生说,当时他所处的机动车道是绿灯,而且与涉嫌闯红灯的行人保持有一定安全距离,所以他就没有刹车,而是正常开了过去。

然而,刚驶过斑马线约2分钟。中午12:14,罗先生的手机收到了来自“上海交警”的短信提醒:“2017年12月16日12时12分,您驾驶(拥有)的机动车,在沪太路宜川路涉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。您可于10个工作日后通过‘上海交警’APP 查询详情,并以查询结果为准。”

“行人闯红灯,我正常行驶,也没发生交通事故,这也违法了?”罗先生收到短信后有些疑惑不解。

那么,究竟如何证明,当时行人是闯红灯呢?

罗先生说,当时所在的机动车直行道和人行道垂直,直行道是绿灯时,人行道就是红灯,这是基本常识。

那么,会不会是行人在绿灯时过马路,走到中途时,信号灯才变为红灯呢?

罗先生翻看行车记录仪后,发现确实没有拍到斑马线两侧的信号灯情况,但他前方3辆车都已依次顺畅驶过,“当时没看到斑马线上有行人,这说明突然窜出的行人应该是闯红灯过来的”。

不属于“不礼让斑马线”

资料显示,今年9月,宜川路沪太路路口安装了一套专门抓拍机动车交通违法的“十合一”电子警察设备,自动抓拍包括“闯红灯”、“不按导向车道行驶”、“压黄线”、“逆行”、“大弯小转”、“左转不让直行”、“不礼让行人”、“违法掉头”、“越线停车”“占非机动车道”10种违法行为。

12月22日下午1时许,记者来到沪太路、宜川路路口附近,看到了拍摄违法的“十合一”电子警察设备。记者特意看了一下,当宜川路机动车直行道上的绿灯亮起时,沪太路人行道上信号灯的确显示为红灯。

如果行人闯红灯,机动车正常行驶,不礼让也没发生交通事故,算违法吗?

杨浦交警支队一大队队长程骏琦说,在现场执勤时,对于路段或路口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,行人闯红灯过马路,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的不属于“不礼让斑马线”违法行为,不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;相反,会对闯红灯的行人做出处罚。

对此,上海交警总队相关人士也秉承同样的观点。

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行人闯红灯将会成为责任认定和权重分配的重要依据。”上海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表示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;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,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;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,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路口电子警察出现偏差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违法驾驶人,将被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