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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出租汽车乘客须知:不让刷交通卡可拒付车费(来源于新民晚报)

发布日期:2017-10-10 11:08:43

新版出租汽车乘客须知:不让刷交通卡可拒付车费

市运管处供图

出租车驾驶员不让刷交通卡,乘客可拒付车费;上车后无论坐在前排后排,都应系好安全带;拒载或乱收费,驾驶员可被处罚暂停营业15天……最近打车,你可能会在驾驶座后背读到一份最新版《出租汽车乘客须知》,里面列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。记者从市运输管理处获悉,新版《乘客须知》正陆续进入全市所有营运出租车的车厢,取代2008年起施行的老版《乘客须知》。市运管处已将新版粘贴纸下发到各企业,目前有12000余辆出租车完成更换,完成率近25%。所有车辆有望在10月18日前全部换新。

新老版本有哪些不同?首先,有一处明显的小变化:老版《乘客须知》中的称呼“司机”都改成了“驾驶员”,与《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中的说法一致,行业用语更规范。

另一处明显变化是,内容由5条增至7条,对驾驶员和乘客的规范行为更明确、具体。比如,新增了关于使用交通卡的规定:“拒绝使用公共交通卡可拒付车费。公共交通卡读写器发生故障,乘客可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扣除起步费后的余额支付车费。”

结合《上海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,增加了乘客文明、安全乘车行为的表述。例如“前排乘客应系安全带”改为“上车请系好安全带”,提醒后排乘客也需系好安全带。还新增提示:乘坐车辆时不乱扔废弃物。

增加了对驾驶员拒载、绕道、多收费、计价器舞弊、发票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处罚措施,提示乘客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经过乘客投诉举证,只要查实,驾驶员可能面临2000元罚款或暂停营业15天的行政处罚。

此外,和老版只留一个投诉电话相比,新版《乘客须知》给乘客提供了更多维权投诉渠道。如对服务质量有意见,可拨打市民热线12345、城建热线12319或相关企业投诉电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