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盗贼卧底电子厂半年内偷走400余万元手机屏 烟台开发区警方破获特大职务侵占案(来源于法制网)
卧底公司专为盗窃、每人每天偷来的手机屏可以卖出近2000元、租两套房子一套居住一套存赃……一家为外国知名品牌手机生产配件的电子厂,半年内发现丢失大量成品手机屏,其中包括尚未在国内上市的一新款手机用屏幕。原来是职业盗贼避过厂内重重监控,将手机屏藏在腰间、袖口带出车间。这些全新的正品零件,短时间内就会出现在深圳华强北这个全国规模最大的电子配件市场,然后高价卖到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。
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历时半年时间,顺藤摸瓜,揭开这条隐藏极深的“盗销”链条,19名涉嫌职务侵占、销赃犯罪的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归案。
莫名丢失的手机屏
烟台开发区拥有多家全球知名的电子产品代工厂,依附这些大厂,周边又发展起很多小的配件代工厂。这些小工厂以生产单一配件产品为主,如手机屏、背光源、手机壳等。
出事的这家电子厂,主要为国外多个大品牌手机代工手机屏。从今年春天开始,厂里陆续发现,库存的成品手机屏数量不断减少。更重要的是,他们为一款国内尚未上市的机型制造的手机屏“S”也在丢失之列,而且数量不在少数。
这款新型“s”手机屏,今年2月刚刚通过生产测试,3、4月份开始批量生产,成品手机于今年6月登陆国内市场。可是,4月份厂家发现,手机屏S库存数量不对。一旦被国外总部发现手机还没上市,手机屏就流入市场,后果不堪设想。不仅仅是订单保不住了,整条生产线可能都会因此撤除。赔偿的数额将以千万计,这对烟台开发区的投资形象影响巨大。
蹊跷的是,厂里的监控遍布各个角落,车间工人进出都有检查。厂里的安保部门内部调查了一阵,仔细回放了监控录像,都没发现任何线索。厂家无奈今年5月初报警。
大海捞针找线索
烟台开发区经侦大队接警后,全面了解了厂里的每一个生产环节,寻找每个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,最终确定以生产线的员工为侦查重点。
然而,这个厂生产线当时在岗员工就有700多人,因为流动性强,有的人干几天就会辞职,丢失配件密集的三四月份人员进出达到2500人,加上在岗的700人,共有3200人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,这无疑让案件的第一步就迈得异常艰难。
源头上没有头绪,办案民警将视线放到了末端——有偷的,就有收的,最后肯定有买有卖的。他们搜索了多家网络购物平台,发现某某购物网站真的有几家店铺在销售这款手机屏。
于是,开发区经侦民警马上着手围绕网店展开工作,从中发现今年3月份,有个店主与烟台一名姓庞的男子联络过,而这名店主曾经因收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。
打工仔账上现20万巨款
庞某,1988年生人,籍贯黑龙江省。之前,庞某曾在开发区这家电子厂工作过,因为是熟练工,当时已经干到小组长。因为给领导留下了好印象,庞某再次上门应聘时,直接被委任为生产线负责人。
庞某的财务状况也存在疑点。其账户显示,今年三四月份,他有几笔大额资金进账,共20多万元。4月底,庞某辞职,将20多万元取出来之后,在芝罘区兑了一家小超市,找了个女朋友,安顿下来。
一个打工仔怎么会突然有20多万元进账?他为何这么快就辞职?庞某显然存在嫌疑。开发区经侦民警发现,给庞某打钱的人中,有一个人与某网店店主郭某夫妻二人也有金钱往来,而郭某夫妻的网店,正在售卖“S”及烟台被盗电子厂生产的其它型号手机屏。
为了敲定事实真相,办案民警顺线秘密追踪,查到了郭某夫妻的实体店——深圳华强北电子配件批发市场的一个小档口。在现场,他们同时发现了被盗电子厂的多款手机屏,包括“S”手机屏。至此,庞某与郭某夫妻全部落网。
盗屏者日入近2000元
据在“华强北”混迹多年的郭某夫妻交待,S屏所属手机品牌,在加拿大、拉美、韩国一带拥有巨大的销量。一部手机的价格为人民币4300元左右,如果手机屏碎了,到品牌自营的售后服务点换一个手机屏,大约需要1200元。他们回收一个从工厂偷出来的屏,要给中间人500元,中间人给庞某之流混入工厂偷屏的人每个屏300元。这种真正的原厂屏流入黑市后,将以700-800元的价格卖给终端消费者。
而庞某这样混入流水线盗窃的“内鬼”,利用每天下班时间,将手机屏放入袖口、裤腰处逃避检查,每次拿10-20片,一天拿2-3次,每天就能带出50-60片,一天就可以收入1000-2000元。因此,庞某才有可能在短短一两个月时间获得20多万元赃款。
这些屏通过网上发布的出售信息,在运抵“华强北”之后,很快就会通过快递发往世界各地,只有10%左右的会留在国内。套现速度之快,超出一般人的想象。
卧底电子厂的“兄弟档”
据郭某夫妻交代,平时给他们送货的,有一个女人。这个女人约30岁,湖南人。这名“湖南女”的警惕性非常高,平时送货只要现金,从不接受银行转账。她每次带一个小箱子,里面是价值几万元的手机屏,而且是代工厂流水线上刚刚下来的正品行货。
于是,烟台开发区警方立即布阵,围绕“湖南女”展开秘密工作,办案民警在调查中发现,她曾给一个姓杨的年轻人打过20万元。经信息比对民警得知,杨某1985年出生,新疆人,今年3月10日杨某到被盗电子厂打工,4月8日辞职。除此之外,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和行为。辞职后,杨某到了厦门,买了一辆轿车,找了个女友游山玩水,20万很快花得所剩无几。
办案民警找到杨某时,发现他又订了飞往烟台的机票。据杨某交代,他觉得那家电子厂的东西太好偷了,又这么值钱,打算回烟台再干一票。
在审讯中,杨某交代了他的同伙——1987年生人的贺某。两人是在厦门一家电子厂偷东西时相识,之后经常互相提供信息。近几年间,两人一直以打工的名义流窜于各个电子厂,专偷体积小、又值钱的电子零部件,并有了固定的中间人,只要偷盗物品到手,短期间就可以出手套现。
原来,杨某与贺某在被盗电子厂附近租了两套房子,一套用于居住,另一套专门存放盗来的电子部件,赃物与人分离,行为老到。据杨某交待,光是全国各地盗窃电子厂,他就获得销赃收入100多万元。
“职业盗窃”催生 “职业收赃”
这种“末端倒查法”,让经侦民警又发现了另一条线索。
在烟台开发区的众多电子配件厂周边,每天都会出现大量“高价回收电子厂品”的小广告,目的就是引诱在电子厂工作的人为偷取的零部件畅通销的赃渠道。开发区公安经侦民警称,只要看到这样的小广告,他们都会拍照记录电话,同时发给相关电子工厂让他们提高警惕。这些小广告上面的电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