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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慈溪拟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公开(来源于央广网)

发布日期:2016-06-17 09:37:40

    央广网宁波6月17日消息(记者曹美丽)近日,有媒体报道称:宁波慈溪市检察院牵头法院、公安、司法出台相关办法,将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严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员进行信息公开。记者从慈溪市检察院了解到:该院确实已经出台该办法。

    据了解,近日,宁波慈溪市检察院牵头法院、公安、司法出台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规定,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严重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犯罪人员,在其刑满释放后或者假释、缓刑期间,通过发文各单位的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公开,方便公众随时查询,警示犯罪,预防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。      同时,《办法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应当公开的情形和例外条件、公开期限、公开内容、公开途径、公开程序均作了明确规定,旨在有效遏制性侵害案件多发势头,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    不过,记者通过公开渠道无法查询到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的全文。但慈溪市检察院方面介绍说:该办法确实已经出台,但由于刚刚开始实施,效果还有待检验。检察院表示:等到有具体案例和取得一定效果后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。